2019/04/18

善用民間資訊 豐富數據內涵 - 思考香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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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民間資訊 豐富數據內涵

 

目前,很多私人企業因為牌照條款關係,沒有對外公開數據,而這些數據往往涉及公眾利益,包括公共交通和私營停車場等,儘管有部份數據公開,其格式多不屬於應用編程介面 (API),程式開發者難以創建便民的應用程式。

 

為使數據發揮更大潛力,美國紐約於2018年年底實施了「開放數據法」(Open Data Law),要求所有公共數據須在一個平台上公開,此法相信可促進數據應用,便利民生,值得借鑑。

 

要數據更全面,便需全民參與。其實,大部分數據都源自民間,政府應加以善用。

 

現時,香港人平均擁用智能手機超過兩部,機不離手已成恆常習慣。如果能在免除個人私隱資料下,共享匿名的手機數據,數據便能發揮更大效用。早前發生的旺角地鐵站縱火事故,地點剛巧正在閉路電視盲點,幸好有市民的手機錄像補充,讓事件一目了然。超強颱風山竹襲港期間,社交媒體上出現數以萬計的圖片和短片,反映了風災的實況,連主流媒體也借用播送,充分證明民間資訊的價值。

 

政府和市民共享資訊早已有跡可尋,如政府熱線1823除了接收市民投訴,還歡迎市民上載相片和短片,以作參考。只是遇上大型事故,來自民間的資訊顯得零散破碎,需要一個「應急協調平台」(common operational picture)加以整合分析,再把數據連結巴士、港鐡的信息,在地圖上分析標示,有助市民了解事件的始末。

 

政府的「資料一線通」平台已提供接近4,000項數據集,但都只是政府單方面的數據,若要全面掌握資訊,便需要官、商、民共同參與。新發表的《財政預算案》提出預留三億元加快發展數碼基礎設施,當中銳意建立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,讓地理空間資訊得以整合、互通和共享。期望政府下一步能審慎考慮如何善用民間資訊,令資訊更全面,市民更受惠。

 

 

 

鄧淑明博士
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及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客席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