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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私隱誰之責?
今年資訊科技界大事,保障個人私隱肯定是其一。
谷歌(Google)剛在11月中就位置追蹤功能與美國40個州達成和解,賠償了3.92億美元(約30.6億港元),雖只佔該公司第三季度690億美元收入的0.5%,但象徵意義重大。訴訟提到,谷歌多年來非法追蹤用戶,該公司一方面向Android設備的用戶保證他們可以隨時關閉位置紀錄,然而即使關閉了該功能,谷歌也能通過其他方法跟蹤和儲存用戶的位置,包括他們在網絡和應用程式(App)的使用。檢控方指出,位置數據這些最敏感的個人資訊是谷歌數碼廣告業務的核心,也是最有價值的部分。即使是有限數量的位置數據也可暴露一個人的身份和行蹤,並推斷其他個人資訊。使用這些數據構建的用戶檔案,是為方便廣告客戶找到目標客群。
另一件大事,就是蘋果於去年7月發布了作業系統iOS 14.5,開始執行一項被指「斷了千萬廣告商財路」的「應用程式跟蹤透明度」(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)政策。從此,商戶需要得到iPhone、iPad和Apple TV用戶的許可,才能使用IDFA(廣告商識別碼)等技術來跟蹤用戶的活動,以便精準地投放廣告。擁有Facebook和Instagram的Meta便告訴投資者,iOS的這個改變會使該公司在今年損失約100億美元。
蘋果的舉措也衝擊了谷歌。該公司今年初表示,會在Android裝置建立新功能,限制App開發商與第三方共享客戶的數據,以保障私隱。
消費者又如何看待個人私隱?分析公司Flurry檢視超過百萬個手機app,發現在今年4月全球約四分一用戶願意被追蹤,而美國用戶則只有18%。數據分析公司Exploding Topics在9月公布的調查指出,在訪問的1600多個美國用戶中,蘋果處理數據方面獲超過一半受訪者信賴,是所有大型科網企業中最多的。
對於密麻麻的私隱政策條文,有一半受訪者指他們看過才會表示同意。眾多大型科企中,以微軟的私隱政策最長,每份平均有過萬個英文字,差不多一小時才能看完,這有點強人所難;如果連同2000年以來該公司的所有私隱政策,更要花上22.5小時才看得完。
因此,白宮於今年9月召開了科技平台問責的聽證會後,宣布改革的核心原則,是限制這些平台收集的資訊量,而不是由國民擔起保障個人私隱的責任。
可是,人工智能(AI)的智慧來自海量數據來訓練算式,以後個人數據會愈來愈難取得。業界已開始發展替代方案,又為初創帶來什麼商機?下次再談。
鄧淑明博士
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、社會科學學院地理系及建築學院客席教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