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09/14

香港智慧城市的三大缺失 - 明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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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智慧城市的三大缺失  

據聞政府正籌備草擬第三份《香港智慧城市藍圖》,首份藍圖已是5年前發表,我想是時候回顧一下這期間的發展。

智慧城市之所以「智慧」,在於善用海量數據驅動城市發展,尤其使用與地理位置相關的空間數據來提升生活質素。過去幾年,政府開放的數據集從2018年的3300個,到目前差不多5000個。數量已有一定進步,質素又如何?

今年5月發布的「全球數據指標」(Global Data Barometer),香港在「管治」(governance)方面評分特低,其中的細項「數據管理框架」更被評為零分!真的旁觀者清。

香港智慧城市這5年來發展遲緩,歸根究柢是由於三大缺失。

未設專責部門官員管理數據

缺失一:未設立首席數據官(Chief Data Officer, CDO)和獨立部門去管理數據發展,又沒有對內教育公務員如何運用數據增加工作效率,造成開放數據事倍功半。

早於2016年,智慧城市聯盟(SCC)已向政府呈交發展建議,指出政府必須設立一個高層次部門,專責為開放數據把關。該部門既要說服政府內部「digital by default」(即開放數據並附「應用編程界面」API作為指定動作),又要建立公開數據的規格,也須釐定收集和處理數據的指引以保障個人私隱,並檢視相關法例兼制訂施行時間表等。

由於任務繁重,我建議政府設立一個CDO職位。但5年下來,CDO完全未見蹤影,而特首的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僅負責審視項目進度而非指示方向,各政府部門亦以「交功課」心態應對。何以見得?單看多個部門去年12月公布的「空間數據計劃」和「開放數據計劃」便可見一斑。這兩個計劃的名字乍看近乎一樣,兩者有何不同?同樣是關於開放數據,但前者着重「空間數據」,字面理解這應為「子集」(subset),後者為集大成的「母集」(superset),然而事實並非如此。

例如土木工程拓展署《2022至2024年的開放數據計劃》(母集),只涵蓋同期空間數據計劃(子集)15個數據集中的13個,為什麼不是全部?而且兩份資料不一,例如一份只列出過往的「發放日期」,另一份則只有未來的「目標發放日期」,令人摸不着頭腦。教育局的更令人費解,其6頁《2022年至2024年度空間數據計劃》(子集)羅列的數據集,大都未有在其16頁的《2022至2024年的開放數據計劃》(母集)中找到;即使是兩份數據計劃都有羅列的,如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學校網資料」,一份的「目標發放日期」是今年4月,另一份則是今年12月,令人迷惘。我無意針對此兩部門,只想舉例說明政府內部對開放數據所呈現的寬鬆管理。

政府運作本就有賴大量數據,數據的一致性和權威性非常重要。故當局應建立單一資訊來源(SSoT)的數據架構,經整理、驗證兼具機讀格式的數據,可方便各部門用於提供服務和決策。

欠法律基礎 開放數據舉步維艱

缺失二:沒有為開放數據立法,規定公共數據須公開並與大眾分享。

2012年,紐約時任市長簽署俗稱「開放數據法」的法律文件,規定2018年底前所有公共數據須在一個單一平台上公開。身為「紐倫港」一分子,港府多年來對此未有任何動作。由於欠缺法理基礎,令開放數據舉步維艱。以「智慧出行」為例,近10年私家車和客貨車數目增幅逾36%,至2020年的62.6萬輛,而同期相應泊位僅增加8%。泊車問題日趨嚴峻,旺區常有車輛在停車場外排隊輪候,或駕駛者在區內慢駛找尋泊位,加重交通擠塞和碳排放量,絕對急需空置泊車位實時數據以解決問題。

據立法會資料,截至今年3月底,「香港出行易」的空置泊車位實時資訊涵蓋約9.6萬個泊車位,只佔全港時租泊車位的46%;政府管理的停車場也只有74%利用「香港出行易」發放泊車位資訊。由於未有相應法例,當局只能繼續「鼓勵」私營停車場提供相關資訊。

教育宣傳不足

缺失三:沒有向市民教育宣傳數據與智慧城市發展的關係,更缺乏法例跟進數據分享及使用權。

什麼是開放數據?與自己有什麼關係?如何解讀空間資訊並以此改善生活?要提升公眾認知,需從教育入手。我在8年前開始向本地學生推廣地理資訊系統(GIS),既讓全港中小學生免費使用GIS這個高效而專業的數據分析工具,並結合社會情况,尋找切實的解決辦法,又舉辦「Esri青年學人大獎」大專生比賽。另一方面,發展局去年啟用的地理空間實驗室(GeoLab)亦擔負向公眾宣傳的任務。但這些遠不足夠,因此我倡議教育局將GIS納入STEAM(科學、科技、工程、藝術、數學)中,同時成為中小學常規課程,這樣一方面豐富年輕人的數據分析認知和解難能力,也擴大本地的智慧人才庫,但卻遲遲未見當局回應。

此外為促進新經濟,政府應協助建設可靠的機制,供持份者共享如手提電話出行、網購平台消費等數據,甚至立法要求開放數據,以打造數據生態系統。同時,這些數據涉及私隱,當局應以高透明度的方式諮詢公眾。

總的來說,在缺乏CDO這個「總舵主」,又無法律依據,兼且教育及宣傳不足下,香港這5年的智慧城市發展就是一個個獨立零散的項目,沒有協同效應,市民亦感覺不到發展智慧城市對其生活質素有任何提升或幫助。今天經濟下滑,大眾甚至可能覺得發展智慧城市並不重要,甚至浪費資源!特首如果要繼續發展智慧城市,就需對此深思了。

 

 

 

鄧淑明博士
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、社會科學學院地理系及建築學院客席教授